近来突然发现关心我感情生活的可爱的人们渐渐多了起来,亦不乏想给我拉线的,从同学到领导都有。不排除大部分都是开玩笑的行为,足见当一个人的年龄产生变化时,会对外界施予他身上舆论关注面的影响。当然,贫道也是有喜欢的女孩子的……虽然这些基本上都是纯粹的单方面行为。
上次七夕的时候就想八卦八卦的,终究没能成功地八出来,窃以为是忙——大概就是忙的因素吧,腾不出完整的时间来八卦,况且八卦这事儿挺费时间的。这些天一直在思考这些问题,终于想得差不多了,特来一八。
老实说我这人特不坦白,因为有相当多的前科都不曾公开说过,懒的说不想说——估计也不会有人感兴趣,这和能上娱乐周刊新闻版面的那些明星当然是不可比的。但贫僧却又是个特自私的人,心里总是藏着许多的小九九不肯『于外人道』,总觉得那些个回忆抑或不会回忆的小幸福被外人知道后会让自己丢掉本来就所剩无几的幸福感。也就经常会想想到底曾经都发生过些什么——当然,我是个很忙碌、而忙碌却又健忘的人,因此大部分的事情,我都是在厕所里面想起来的——只有那么会儿功夫我有空。
我是个极懂得大道理之人,早在初中的时候就已经是举班文明的哲学家。记得初中那会儿就偷偷喜欢个小女生——自然又是单方面的行为,但却从未给人家写过小纸条,直到初三快毕业了班里面的小情侣放学后都在湖边坐着交流感情时,我也只是远远地从路上看着他们的背影。这些事儿自然是有人知道的,于是他们问我,『你看到的时候不难过啊?』只记得那时我撇撇嘴说,『她喜欢就好』。
记得说这话的时候我的心情十分淡定,对,这么多年来我才总结出那时候叫做淡定。那种想法无疑是高尚的,当然,我不是想标榜自己在那时就已经如此高尚,只不过这是大多数人们的想法,觉得为了爱情去放弃就叫高尚。因为大爱而放弃固然有可能是高尚,却也可能是不懂爱情。我那时的高尚就是伪高尚——小P孩一个,喜欢而已,无能为力,只能放弃,懂什么爱情?爱情这个词我还是到大学以后才领悟的。
高中的时候亦偷偷喜欢过个女生。掰着手指头叔叔喜欢过的女生还真是多啊,这还不包括小学时候的。小学时候的那位女生很是要命,跟某人很像,******(省略描述),反正是感觉挺吃力的。初中后似乎就没见过面了,虽然还在一个学校中。
当然如此算来在大学前喜欢过仨女生,真是多啊。因此在大学里的很长一段时间中,我都陷入很深很深的恐惧中:我到底是不是个花心的人,喜欢一个人怎么会如此轻而易举。
当然这个恐惧我到现在都还有,虽然已经不担心了,反倒担心的是另有其事——这个与现阶段无关,不八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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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现错别字若干….喜欢人不算花心啊,很正常的,要知道世界上有20w人适合自己呢
嗯 是有些错别字 没认真检查。至于20W,虽然有20W,但是你却不能永远堵下一个适合。
replace ‘堵’ with ‘赌’